电子政务建设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政府部门内部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办公;二是政府部门之间通过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和实时通信;三是政府部门通过网络与社会公众之间进行双向信息交流,实现服务职能。各政府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全面建设或部分建设。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颁布的《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及六项电子政务相关标准,为各政府单位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安全、稳定、可靠并具有兼容性和可扩展性的电子政务工程。
这些电子政务标准包括:工程管理、网络建设、信息共享、技术支持、信息安全、基于XML电子公文格式规范、XML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电子政务数据元、设计和管理规范、电子政务主题词表编制规则等等。 |